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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三级法律援助中心驻琼工作站首例法律援助案开庭审理
日期:2021-04-21 11:10:16      浏览次数:591
 
 

2021年2月25日,彭青学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胡方兰律师代理诉讼。开庭前,会长、驻琼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姜苑红,执行会长吴中平,秘书长康雨柔等在会领导热情接待了胡方兰律师,彭青学家属杨才莲一行,姜会长表示愿竭尽所能,全方位地为彭青学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援助,双方就案情展开进一步分析,同时,委派执行会长吴中平陪同参与诉讼,通过与有关审判机关衔接,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公平审理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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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青学系泸州籍农民工,2019年在海口承接装修业务时受伤,现半身瘫痪,经专业机构评定为一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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